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哈市近4千个电子眼 车外抛物可罚200元

时间:2021-10-12 作者: 湖南诚轩 点击:

26日,记者从哈市开展杜绝车外抛物专项整治新闻通报会上获悉,哈市从2011年9月至2013年4月26日,已曝光车外抛物不文明行为3025起。目前,哈市已形成近4000个电子眼24小时“盯”着、1000名的士城管监督员“看”着、市民拍客“拍”着、行政执法和公安交警联合处罚的严管网络,下一步,所有被抓拍的车外抛物行为都将录入交通违法查询系统,一律按上限处罚200元,拒交罚款者,违章车辆将被锁档不予年检。

杜绝车外抛物将纳入驾校课程

哈市从2011年9月开始,在全国率先开展了杜绝车外抛物不文明行为专项整治行动,近两年来,经过采取视频监控、有奖抓拍、定期曝光等有效措施,车外抛物不文明行为在哈市街头大为减少。

哈市各驾校在对新学员进行法规规章培训时,将把杜绝车外抛物作为一项培训内容,纳入培训课程。哈市交通运输部门要求全市公交车辆、客货运输车辆和出租车驾驶员既要做到自己不向车外抛物,还要承担告诫乘车人不得向车外抛撒、丢弃废弃物和吐痰的责任和义务。

“12319”24小时不间断接听举报

哈市利用分布在全市主干街路和重点区域的950个数字城管视频摄像头、3000余个天眼工程主次干路摄像头,对驾乘人员车外抛物行为进行实时监控。同时,长期设立车外抛物市民举报专用电子邮箱(cwpwzxzz@163.com),接受市民利用摄像、照相设备抓拍的车外抛物影像信息。城管监督服务热线12319每天24小时不间断接听市民举报司乘人员车外抛物不文明行为,并详细记录备案。此外,监督车外抛物行为已纳入全市1000名的士城管监督员的具体工作,随时发现、随时举报。

不交罚款车辆不予年检

对已取得确凿证据的车外抛物不文明行为,哈市依据《哈尔滨市城乡容貌和环境卫生条例》第四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,一律予以上限200元的处罚。哈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对城管等其他部门提供的事实清楚、证据确凿、准确无误的图片,也将对车外抛物行为人予以严厉处罚。

据哈市公安交警部门相关负责人介绍,目前,该部门正在布置车外抛物行为录入交通违法查询系统工作,也就是说,被抓拍的车外抛物行为,除了媒体曝光,还将作为车辆违章行为记录到交通违法查询系统,成为处罚的重要依据,拒交罚款的车主,将面临车辆无法年检。

提供有效线索每条奖励50元

哈市城管办欢迎安装行车记录仪的车主提供车外抛物线索,只要视频清晰、能准确提供抛物的时间、地点、车辆相关的信息,就视为有效信息。每条有效信息给予50元奖励,每月一统计,每两个月集中发放一次奖金。

记者了解到,夏季是车外抛物高发时期,哈市城管办、执法、交警等部门将实行联动机制,加大对车外抛物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。